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印发文件、材料时,同时使用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者其中一种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