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