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对于危害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有功的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避免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表彰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