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拯救本省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11月2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