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加强藏语文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选送藏语文工作者到州外高等院校和研究部门深造,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加强藏语文翻译工作,配备专职翻译人员;搞好译文的标准化、规范化。对从事藏语文翻译工作的人员按国家规定评定职称,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