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条已修改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公章、牌匾、证件、公文头、会标、奖状、信封、标语、广告等同时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