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对垃圾、粪便应当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垃圾和未经化粪处理的粪便,不得倒入或者排入下水道。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