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藏语文工作的领导,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搞好藏语文的科学研究工作,继承和发扬藏族优秀文化遗产,促进藏语文事业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藏语文在自治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