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产储量是投入资金探明的矿产资源。矿产储量管理实行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方针,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侵占、开采、破坏和浪费矿产储量。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