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第六条已废止本规定只适用于在本自治县居住的土族、藏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少数民族中的国家职工和城镇居民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