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名称登记和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

贸易、建设(规划)、公安、卫生、税务、质量技术监督、价格、食品药品监督、农业、林业、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