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名称登记和市场交易的监督管理。贸易、建设(规划)、公安、卫生、税务、质量技术监督、价格、食品药品监督、农业、林业、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