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保障和促进蒙古族藏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蒙古、藏语文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