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用气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城市燃气或增加用气量的,必须向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由燃气经营单位根据市投资主管部门或市经济综合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和气源情况统筹安排。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