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因城市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调整供气量、降低供气压力或者暂停供气时,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报经城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并提前3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需要调整用气的应及时通知用户。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