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援助范围第十八条已修改司法机关、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或者其他行政事务中,应当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