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第十条有效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时,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草拟,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分管的副主任签发。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