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企业行政支付,劳动保险及其他经济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6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