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十四条已废止探矿权人施工前应当持勘查许可证和勘查项目开工报告报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