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三十一条有效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应当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网和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