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第五章 扶持措施第五十四条有效按国家规定返还的库区移民耕地占用税,应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全额用于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补助,以及库区为农村移民服务的基础设施和高效生态农业项目建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