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第二章 移民安置第二十九条有效淹没企业或承担企业迁建任务的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自行承担建设和生产经营风险,按时完成企业迁建任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