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猎捕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购买狩猎枪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