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五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素质。加强薄弱学校和山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到基层乡村学校任教。自治机关积极发展成人教育,重视各类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学成才。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