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自治州的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把自治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的民族自治地方。

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