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自治机关大力推进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不断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合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确保自治州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

自治州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治州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以及其他领域的建设。

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