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技术市场是指技术买卖和中介各方为促进技术商品流通所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中介等技术贸易活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