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已修改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游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鼓励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共同建立道路旅游客运交通安全互助金,提高道路旅游客运企业抵御交通事故风险的能力。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