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将法规草案在福州人大网和《福州日报》等媒体上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