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地方立法应当严格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应当从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