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室内环境质量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见证按照国家规定由工程监理人员或者发包单位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实施,所取样品应当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禁止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