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第十五条已修改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承包工程,资质类别不同的,按照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资质类别相同的,按照较低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实行联合承包的,应当明确主承包单位,由其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总体协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