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