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费用于增殖、保护渔业资源或者赔偿受到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