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开发区应当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产、经营、生活条件,依法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开发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