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假借捐赠名义进行逃汇、套汇、逃税、走私等违法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