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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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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捐赠保护
第十二条
已修改
捐赠人有权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纠正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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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