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鼓励华侨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