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已修改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持证的开采人进行年审,年审结果应予公告。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