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12月13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海南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