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六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常委会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的,应当通过常委会办公厅书面向常委会主任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请假;不能出席分组会议的,应当通过常委会办公厅书面向常委会秘书长请假。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