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二章 兵役登记第九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要求,提供本辖区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的名单和个人基本情况。教育部门及学校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应征公民学历审查,提供其在校期间的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