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