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自治机关依法保障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各民族应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