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市、县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