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四条有效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各单位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