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事业和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含有国有、集体资产的股份制、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