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保障本省各级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科协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科协的行为,发挥科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