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民主选举权利。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