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场交易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没有固定摊位,临时进入市场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在市场统一划定的地点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