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一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江西日报》和中国人大网、江西人大网站等媒体上刊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